女儿第一次发表了日记,在朋友的建议下,我与老公打算好好奖励一下她,这也算是我们对女儿的鼓励。
我问女儿:“你想要什么?我和爸爸会买给你。”
女儿想了半天,都没想出要什么。她说:“等我再想想,明天告诉你们。”
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问女儿:“想出来要什么了吗?”
女儿支吾着,看来还是没有想出来。可能这个奖励来的太突然,使女儿有些不知所措。
“你平时最大的心愿是什么?像有时候看见的东西想要,而妈妈没给你买。”我提醒女儿。
女儿终究还是没有想出来到底要什么。
我又说:“好的稿子,发在刊物头版头条的,稿费一般都很高,是一千字一千元,也就是一个字一块钱。”
女儿听我这样说,豁然开悟:“那好,你就按这个稿费给我,一个字一块钱。”
“行。”我答应道。
女儿赶紧翻开《少年月刊》,找出她的文章,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数过去。
“妈妈,是430个字。”
“是吗?其实刊社付稿费时,标点符号也算一个字的。”
女儿听后更高兴了,要重新数。我说:“不用数了,给你按450个字算,也就是450块钱,不过,这么多,我可付不起,你要问爸爸要,妈妈总共奖励你50元,加起来你就有500元的稿费了。”
晚上,老公付了女儿450元,这钱是老公特意在银行换的新钱,加上我的50元,女儿的第一次稿费总共得了500元。老公把这些钱装进信封,郑重地交给女儿。
女儿拿着这些钱,兴奋得不知道往哪放,在屋里转了几圈后,还是交给了我:“妈妈,你给我保管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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